通知公告
关于寒假期间档案工作安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3-01-07 浏览次数: 2404

2023年1月9日至2月11日我校教职工放寒假。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档案馆寒假期间工作安排如下:

一、档案馆原则上只对学校各部门开放。

二、特殊事项实行预约制(邮箱:dag@njnu.edu.cn,请在邮件中写清姓名、单位、事项、联系方式等内容),档案馆将集中安排。

外来政审人员由学生所在学院进行预约;其他校外人员向档案馆邮箱(dag@njnu.edu.cn)提交申请(写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入校事由等)。我校校园实行封闭管理,校外人员进校须提前一天提交申请,由经办单位领导同意、保卫处批准后进入校园。

三、友情提醒

1.档案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学林路2号;

2.业务咨询:请登陆南京师范大学档案馆网站先行了解;

 

 

档案馆

2023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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