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27 浏览次数: 728

 

各学院: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2024届毕业生档案归档定于6月20日、21日、24日、25日进行。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档案作为原始记录,是用人单位全面了解和选拔使用人才的重要依据,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南京师范大学学生档案管理办法》,落实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配合档案馆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学院要预先做好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工作,做好“毕业生归档材料明细表”(格式见附件),将学生在读期间形成的档案材料收集齐全,按学号分装排序,并做好抽查自查工作,避免缺漏、错放、混放、材料未盖章等现象的发生。归档内容如下(划线为必归材料):

(一)本科生材料包括:高考录取材料、大学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学士学位申请表、教育实习鉴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含内容简介,论文不归档)、毕业体检表(未体检的,不强求)、党团材料、奖惩材料、教师资格申请表

(二)研究生材料包括: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录取表、专家推荐书(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学位申请书、成绩单(务必单独归档一份)、授予学位决定、毕业体检表(未体检的,不强求)、党团材料、奖惩材料、计生材料(已婚的)、教师资格申请表

三、由于毕业生档案归档、派遣工作时间紧,工作量大、场地所限,请各学院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档案馆的计划要求如期归档,避免造成环节上的延误。

(一)归档移交地址:档案馆学生档案部(仙林新北区档案馆201室),联系电话:85891255。

(二)归档移交时间:全天8:3016:30(如需调整时间请务必提前联系)。

1.本科生归档移交日程安排:

日期

上午

下午

6.20

海洋学院、国教院、音乐学院、体科院

心理学院、食品学院、环境学院、教科院

6.21

金女院、能源院、法学院

计算机学院、化科院、数科院

6.24

商学院、电自院、新传院

社发院、美院、马院

6.25

外院、地科院、强化院、公管院

文学院、物科院、生科院

2.研究生归档移交日程安排:

日期

上午

下午

6.20

能源院、海洋学院、生科院、化科院

环境学院、国教院、体科院、金女院

6.21

食品学院、计算机学院、数科院、社发院

音乐学院、新传院、物科院

6.24

教师院、外院、美院

心理学院、文学院、商学院

6.25

教科院、电自院、公管院

地科院、法学院、马院

(三)注意事项:

1.归档要求:归档材料必须是办理完毕的正确材料。材料应完整、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对象明确,应有承办单位或个人署名,并有形成材料日期。所有材料归档前请务必检查应盖公章是否加盖(如: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切忌错归、漏归党员材料现场核对,签字,侧边贴党徽标签(现场发放)。档案整理完毕需逐一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如出现材料错放、漏放,一切后果由学院自行承担。

2. 各学院将归档材料收集齐全,在学院按学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分装排列好并逐一核查,之后按照档案馆安排时间快速移交,由辅导员带队,否则档案馆不予接待

3.归档完毕做好归档材料明细表,本科生缺少材料和研究生延毕的请用铅笔在档案袋封面标注,并在“备注”栏里加以说明

4.当年毕业的定向研究生归档完成后,由档案馆密封,交辅导员带回学院

5.港澳台学生及外国留学生档案归档完毕后由学院辅导员亲自办理带回交由本人带走;

6.各学院集中归档,归档完毕后和档案派发期间,不再接收学生个人送来的零散材料;

7.研究生延迟毕业的档案材料应及时归档。

8.毕业生档案邮政EMS专用通道投递,档案派出后,学生手机会有短信提醒(不要占用电话热线)。学生也可以登录档案馆网站(学生档案去向查询)获取邮寄单号及时跟踪物流信息,务必主动联系档案接收单位以确认档案是否成功投递。

如有不明事宜,请联系档案馆025-85891255。

特此通知。

附件:毕业归档材料移交清单

 

档案馆(学生档案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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